新华社香港11月19日日电——中国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处星期二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有关权力,应当尊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和国务院香港、澳门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对这一裁决表示深切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解释权的规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保留对香港地方法是否违反基本法的最终判决权,”主要官员说。
根据主要官员的说法,香港终审法院也作出了明确的判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解释。。
主要负责人说,根据1997年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基本法》第160条对香港现行法律的处理决定,《紧急条例条例》被采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这位主要官员表示,他们相信,目前香港面临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是:在暴力和混乱结束和恢复秩序的今天,香港各行各业将坚决支持行政长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执政,并采取积极措施,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严格执法,坚决支持香港司法机关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